□鄧子慶 武漢 公務員
  正在舉行的武漢“兩會”上,“建立權力清單制度”的議案引發強烈關註,多達119名市人大代表聯名提出要市級政府部門“晾曬”權力清單。議案起草人之一的市人大代表程一方說,近年各地政府都在簡政放權,但民營企業撞上“玻璃門”、“彈簧門”的抱怨仍屢見不鮮。“核心的體制問題是沒理清政府的權力,到底什麼可以做。”
  法治社會,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權力運行的公開。如果權力的運行秘而不宣,是否依法行政就無從談起。欣慰的是,關於武漢建立權力清單制度,市長唐良智在上月召開的政府常務會上就已明確表示,2014年武漢將曬出“權力清單”,壓減政府權力,理順行政體制。如此看來,武漢市建立權力清單制度,可謂下有所呼、上有所應。
  所謂權力清單,簡單說來就是依法優化和公開權力運行流程,逐步形成權責清晰、程序嚴密、運行公開、監督有效的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機制,以有效解決權力運行中存在的不作為、亂作為、權責交叉、多頭執法、相互推諉、監管缺位、暗箱操作、權力尋租等突出問題。這個清單一旦示眾,意義很大。
  自古以來,權力運行都傾向於在較為封閉的環境內完成,即所謂“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”,保守“權力”這個秘密似乎是掌握權力者的天性———很多時候,秘密就是資源,就是利益。2013年7月23日,習近平在武漢主持召開湖北省領導幹部座談會時說,轉變作風就是要打破“圍城”、“玻璃門”和無形的牆。打破“圍城”、“玻璃門”和無形的牆,說白了就是要讓群眾知道政府該乾什麼、在乾什麼,而不是讓權力在群眾監督的盲區中運行。
  在此語境下,一旦權力清單生成,人們便可較為清楚地知道政府以及公職人員除了當好人民公僕外,還有沒有其他權力。進而言之,權力清單用好了,不僅有利於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,明確權力在誰手上、有什麼權力、該怎麼用權,還有利於從源頭上反腐防腐,群眾有事知道找誰辦、如何辦、什麼時候該辦結,自然就用不著到處托關係了。
  得提醒的是,武漢市要拿出一份出色的令群眾滿意的權力清單,還必須將它做得更像是一份責任清單。例如一個官員,我們光知道他有什麼權力還不夠,更要搞清楚他有什麼義務,以及用權不當的後果。具體說來就是,一方面要強調權力與責任的對等性,只有將責任義務跟手中的權力有機結合起來,在行使職權時才會對自己格外嚴格、謹慎,從而不辜負群眾的期待;另一方面要健全針對權力運行的問責機制,一旦權力越位、錯位、缺位,就施以嚴肅追責。畢竟,無數事實證明,只有權力的行使而無嚴格的追責機制,就一定會出現職能退化或者權力的濫用。
  總之,權力透明、乾凈,權利才有保障。一個成熟的法治社會,公民對政府權力及其運作“洞若觀火”應是一種常態。在對武漢市積極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報以掌聲的同時,筆者更希望“責任清單”也能及時跟上;唯有責任如影隨形,才能更好地確保各種權力運行不逾規制、造福於民。  (原標題:權力清單也是責任清單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r46lrfny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